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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的一席话

发布时间:2015-12-16 15:07:16


  “当人民陪审员一定不能只做一件“摆设”,在刑事案件中做好教育感化工作,唤醒沉睡的良知;在民事案件中做好调解工作,促进社会诚信,这些方面人民陪审员有独特的用武之地。”这是我当人民陪审员的切身体会。

  前不久,我参与了望城法院一个案件的陪审工作。被告吴某40岁,初中文化,在一艘沙船上打工。他的父亲早逝,母亲年迈,其妻务农,小孩才一岁多,家庭条件不好。因为跟人打麻将发生冲突,吴某持刀将被害人砍伤,被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庭审作最后陈述时,他只是低着头,说没有要说的。

  此时,我看到这个让人恨怜交加的被告,对其法制教育的话夺口而出:“刚才听了公诉机关对你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你这种鲁莽行为可恶又可恨,你能感受到对方的痛苦吗?但同时,我也为你感到可悲,你母亲八九十岁了,孩子还嗷嗷待哺,你给他们带来多少担心和害怕。俗话说‘忍得一时之气,免得百日之忧’,我郑重提醒你,你才40岁,今后的路还很长,希望你通过这次血的教训,牢记这句俗语,将法律牢记在心上,把逞强好胜不怕死的能量,用在劳动生产和家庭生计上。你要彻底思过、改过,早日回归社会,勤勤恳恳,遵纪守法,做一个真正支撑家庭的男子汉,做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你做得到么?”

    “做得到、做得到!”我刚说完,只见吴某猛然抬起头,眼里含着伤心和悔恨的泪水,连声说。

    休庭后,我走过被告方旁听亲友的身边,他们都情绪激动地向我道谢。庭审法制教育,对感化被告举足轻重啊!

责任编辑:刘庆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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