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苑文化 法院执行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民意沟通 预决算公开

 

引起再审的主体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5-12-15 09:29:39


 民事案件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引起民事案件再审的主体,有人民法院(包括原审法院院长、上级法院和最高法院)提起,当事人申请,也有检察院抗诉。

责任编辑:刘庆龙    

文章出处:上海法院网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