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定于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星期一)上午九时零分,在本院二楼公判庭开庭审理李金刚与徐金良、王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六日
发布时间:2015-11-06 14:36:58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