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定于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星期三)上午九时零分,在本院二楼公判庭开庭审理昂昂溪区农旺农资经销处与刘其仁、谷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六日
发布时间:2015-11-06 14: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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