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昂溪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定于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星期四)上午十时三十分,在本院二楼公判庭开庭审理王建峰故意伤害一案。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发布时间:2014-12-23 14:32:26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