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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三调联动”机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发布时间:2012-04-16 10:58:37






  面对社会转型,社会矛盾凸显,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有限的司法资源矛盾较为突出的实际,昂昂溪区人民法院榆树屯法庭,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坚持能动司法,积极推进服务方式创新,有效地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找准“三调联动”的切入点,使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有效的结合在一起,实现了司法的最高境界“案结事了”。今年4月12日,在“昂昂溪区社会管理创新现场会”上,昂昂溪区人民法院榆树屯法庭再次介绍了经验。

  怎样在“三调联动”中更好地发挥人民法庭的作用,唱好主角,使社会矛盾化解,是榆树屯法庭近三年来一直探索并首先要解决好的问题。为此,这个法庭做了大量的调研工作,确定了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发展方向。他们与当地党委、政府一道,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在各村屯建立了人民调解小组,设立人民调解员或纠纷信息员,最大限度地及时发现矛盾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在乡镇、街道建立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受理疑难、复杂和跨村屯的矛盾纠纷;在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工作窗口,指导当事人在诉前进行调解,探索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衔接与配合机制。加大诉前调解的力度和适用范围,对于能及时化解的矛盾,采取诉前调解的机制,将矛盾及时化解,节省诉讼资源。与镇政府、办事处和各村屯加强联系,组织法庭干警与辖区两镇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座谈,总结“大调解”工作,进一步畅通对接渠道。同时作好调解引导工作,具有亲缘、地缘关系的纠纷,原则上分流到人民调解,具有行业规范调整的,原则上分流到行政调解,使调解网络形成规模,见到成效,促进了社会的和谐进步。 近三年来,榆树屯法庭与当地党委、政府等有关部门,成功的调解了齐泰公路111国道施工引发的施工单位征地、取土作业与农民土地补偿纠纷; 111国道施工期间,工程承包方与24位农民工劳动争议纠纷:17名农民工建设水师营镇文化小区,承包人方拖欠农民工工资后逃跑,引发纠纷等群体性纠纷案件,避免了矛盾的恶化、升级,有些款项当场兑现,群众拍手称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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