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定于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五日上午九时,在本院二楼审判庭开庭审理孟宪强与付国君、王永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二0一四年十月十一日
发布时间:2014-10-11 13:5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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