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定于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三日(星期三)上午九时,在本院二楼公判庭开庭审理宋春艳与侯明起、种威海买卖合同一案。二〇一四年八月一日
发布时间:2014-08-01 11: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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