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昂溪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定于二O一四年七月十五(星期二)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二楼公判庭开庭审理陈凤仁诉稻田村民委员会、范有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二O一四年七月十日。
发布时间:2014-07-14 11:06:53
•昂昂溪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定于二O一四年七月十五(星期二)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二楼公判庭开庭审理陈凤仁诉稻田村民委员会、范有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二O一四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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