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昂昂溪区法院开展第109、110次公众开放日活动

发布时间:2024-01-16 08:30:36


    近日,昂昂溪区法院举办第109、110次公众开放日活动,立案庭姜洪斌法官、水师营法庭郭来生法官走进水师中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给水师中学师生带来一堂生动别样的法治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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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来生法官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讲述:

到底什么是校园欺凌呢?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那么,怎么去判断一个行为是否属于校园欺凌,可以根据6个要素来考量:

第一个要素:校园欺凌的主体是学生。校园欺凌仅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的,而不包括老师或者校外人员对学生实施的体罚或者其他欺凌行为。

第二个要素:行为人在主观上有蓄意或恶意心理。也就是说,行为人本身就是蓄意或恶意欺负其他学生,希望他人因此受伤或者感到不适,给对方造成伤害后果。

第三个要素:校园欺凌发生在校园内外。教室、操场、厕所、校园门口、上下学途经地等都是校园欺凌的多发场所,校园周围的超市、网吧、影院、书店等也是校园欺凌的可能发生地。所以,校园欺凌不仅发生在校园内,同时也包括校园外。尤其是在寄宿制学校,宿舍常常是校园欺凌的多发地,本案中的校园欺凌就是发生在宿舍内。

第四个要素:校园欺凌往往是恃强凌弱。校园欺凌中的欺凌者和被欺凌者双方具有不对等性,欺凌者往往凭借某种强势条件而对被欺凌者蛮横霸道。所谓“强”不仅仅是体力上的,也包括人多势众、家庭背景等其他强势条件。

第五个要素:有具体的欺凌手段。校园欺凌者采用了具体的欺凌手段,如殴打身体、言语辱骂或者孤立排挤等。

第六个要素:给受欺凌者造成了伤害后果。不论是身体伤害,还是财物损失、心理伤害,都属于欺凌造成的伤害后果。








姜洪斌法官主要讲解如何预防和远离校园欺凌。

我们在学习生活中如何预防校园欺凌呢?我们在校园里要怎么去做才能远离校园欺凌呢?

(一)团结同学:最容易受到学校欺凌的孩子大多是孤单的,不能与其他学生很好交流的孩子。他们在学校中的存在感很低,不容易得到关注,所以最容易成为被欺凌者。团结同学是指融于一个平等的圈子,而不是降低自己巴结别人。
(二)锻炼身体:努力提高自己的身体素质,校园欺凌表象上的伤害大多来自肉体,锻炼身体以保证自己不会是被欺辱的对象,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
(三)树立自信:不要从自身找原因,不要将被欺凌当做命运,不要自卑。在行为上思想上强大自己,不去畏惧凌霸,但是也不要将强硬反抗作为唯一的手段。
(四)要学会怎样去保护自己:遇事要及时告诉家长和老师,少去情况复杂的场所或者偏僻的地方,出门尽量与同学或朋友结伴而行;平时身上不要携带太多的钱物,钱财不要外露。
(五)与人友善,不与人结怨,正确处理好自己的人际关系,不欺负弱小交友要谨慎,不与行为不端的人联系,不与社会上的人交朋友,不要上网交友;多参加各种有意义的文体活动,远离不良文化、远离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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