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实践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推动“四所一庭一中心”联调联动解纷工作走深走实,近日昂昂溪区法院榆树屯法庭与相关单位协调联动,成功化解一起村民与企业间的矛盾纠纷。
今年年初,大庆某公司在进驻榆树屯镇大兴屯村施工作业前,为方便作业对大兴屯村的部分田间路进行了铺垫和临时硬化,村民付某的农田就在这条田间路的旁边。近期付某来到村里反映,因该公司铺设的路段高于自家农田,导致田地排水不畅,造成自家的黄豆被淹,请村里协调解决。付某回到家后将自家拖拉机的拖斗横停放在该条道路中间,以阻止该公司的车辆通过。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榆树屯镇综治中心与榆树屯法庭协调联动,启动“四所一庭一中心”机制解决该纠纷。
榆树屯法庭法官协同“四所一庭一中心”工作人员,一同前往大兴屯村对此纠纷进行现场调解。对村民付某堵塞道路行为,法官杨光向付某耐心释法明理,使其了解阻碍拦截乡村道路是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引导付某合法表达利益诉求。同时根据付某农田受损实际情况与该公司进行协商,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经过“四所一庭一中心”成员单位一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涉事企业同意按照市场合理价格对付某被淹农田进行赔偿,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
昂昂溪区法院将进一步融入区域社会治理,充分发挥“四所一庭一中心”联动机制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优势和作用,积极联动各方力量和解纷资源,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化解在诉前,将合法权益兑现在群众最需要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