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昂溪区霍托气村前五家子屯位于昂昂溪区最南部,驱车前往需要40多分钟。吕某是前五家子屯的一位普通的农村妇女,早年经人介绍与同村王某某相识不久便草草结婚。本以为婚后的生活能让自己感受幸福与甜蜜,谁知夫妻俩多年来感情一直不和,长期分居。近日吕某思量许久,从村里搭车、转车几经周折来到区法院榆树屯人民法庭起诉与王某某离婚。
法官多跑腿群众少跑路
办案法官在受理该案时出于对合法婚姻的保护,与原被告双方进行多次调解无效后,决定对此案开庭审理。考虑到原被告双方所在地路途较远,且该案被告人王某某患病行动不便,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办案法官当即决定带上国徽、法槌、电脑等庭审物品,与书记员一行利用周五下沉服务,变“坐堂审案”为“到村开庭”,将巡回审判法庭开到辖区村民家中。
巡回法庭开到村民家中
庄严的国徽、神圣的法槌、几张旧桌椅,依照开庭审理的正常程序,原被告双方依次进行了充分的诉辩、举证、质证、辩论,整个庭审过程持续了约一个半小时。随着办案法官敲响法槌,此次开庭审理宣告结束,困扰双方多年的婚姻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将司法服务送达最基层
近年来,昂昂溪区法院高度重视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工作,积极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始终常态化开展诉前调解、巡回审判等工作,将法治宣传、法律咨询、调解、庭审等工作前移到社区院落、田间地头、村民家中,不仅极大方便了当事人参与诉讼、有效减轻群众诉累,使当事人感受到了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的人文关怀。围绕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依托法官多跑腿,群众少跑路等方式,主动将优质的司法服务延伸到基层一线,在深入推进乡村振兴、乡村法治建设不断向前发展的同时,为辖区人民群众带来法治社会最美的“枫”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