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苑文化 法院执行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民意沟通 预决算公开

 

以案说法|以为天上掉馅饼?自己的金戒指却没了影儿!

发布时间:2023-02-23 15:50:48


本来以为天上掉馅饼

捡到的金项链变卖后钱一人分一半

没想到天上掉下的却是陷阱

连自己手上的金戒指都没了影儿

孙女士万万没有想到

前后只有不到10分钟的时间里

自己的黄金首饰就被人骗走了 

 

案情经过

近日,家住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的孙女士正在自家附近某超市门前溜达,其前方一男子弯下腰从地上捡起来一个红色的小布袋。“唉,我这是捡了个什么东西?”男子凑到她跟前自言自语道。孙女士好奇地看了一眼,红色布袋里竟然是一条金色的项链。孙女士看了看后想起家中有事,转身就要走却被眼前这位大兄弟一把拉住,“别介,见面分一半啊,怎么也得表示表示”,“你跟我回家取钱,我没带钥匙,我得上饭店去取钥匙,我家里人在饭店吃饭呢”走到饭店门口处,大兄弟又说“大姐,项链你拿着,我去取钥匙”。走出去两步的大兄弟又赶紧跑了回来问“大姐,你身上有啥东西抵押我这儿呗,我还怕你跑了呢”。孙女士将自己的身份证交给该男子,“大姐,我要你身份证有啥用,你身上是否佩戴首饰”?而孙女士的手上也确实戴着金戒指。大姐,你把金戒指押给我,你在这等我下,我马上就回来”......

结果孙女士一直在原地等了一个小时,却再不见“大兄弟”的身影。随后孙女士报警,向派出所民警哭诉了事情经过。果然不出民警所料,该男子让孙女士保管的金项链是假的! 

审理结果

昂昂溪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彭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官提示 

当您遇到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儿”时,一定要增强防骗意识,注意身边的“能人”及垂手可得的好处,切记不可感情用事、贪图便宜,给违法犯罪分子创造可乘之机。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