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昂昂溪区法院召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发布时间:2014-03-14 14:00:19



                    昂昂溪区法院召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2014年3月13日,昂昂溪区人民法院召开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会上宣读了活动方案,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金民做了动员讲话。

    李金民院长强调:人民法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行使人民赋予的审判权,就必须坚持司法为民。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化解纠纷,维护和谐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实现合法权益;调整关系,维护公平公正,保障人民群众基本人权尊严等等,这一切,都离不开为民,都离不开群众,司法审判要得到群众的普遍认同,就必须克服机械执法,就案办案的陋习,就必须把保障和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放在首位。

    实现公信司法,就必须得到群众对司法审判行为、司法裁判结果的认同,在化解矛盾纷争,促进社会和谐,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好职能作用。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有过硬的业务素质、审判能力、政治责任,更要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期待解决的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的问题,以简易便捷的司法诉讼,以优质高效的司法审判,服务于民

    基层法院具有联系群众更直接、更紧密的特点,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对法院发展尤为重要。为此要重点把握以下三个方面:

    (一)明确任务要求。要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深入贯彻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把握关键环节。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要求,我院活动从现在启动,到7月份结束,我们要准确把握好原则、时间、方法、步骤,进行精心组织、扎实推进。

    (三)注重取得实效。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坚持教育和实践并重,在求实效上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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