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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法跑在前·为民办事年|昂昂溪区法院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2-04-29 12: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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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东北地区和我省我市、对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省市委“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部署,认真落实省法院“争先创优年”“案件质量提升年”和市法院“双提双创年”工作要求,齐齐哈尔两级法院坚持“一盘棋谋划、一体化推进”,实现“全面覆盖、全员参战”。即日起,全市法院同步开辟“鹤法跑在前”宣传品牌,集中打造“鹤法跑在前•作风建设年”“鹤法跑在前•营商优化年”“鹤法跑在前•为民办事年”“鹤法跑在前•致敬学习年”“鹤法跑在前•司法公开年”等系列专栏,全面展示全市法院在能力作风建设年、优化营商环境等活动中的工作动态、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激发全市法院“跳起摸高”“晋位争先”“换道超车”新动能,推动全市法院各项工作由“走”在全省法院前列到“跑”在全省法院前面,努力为鹤城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为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对反有组织犯罪的法律意识,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走深走实,4月29日上午,昂昂溪区法院联合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共同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采用悬挂标语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相关知识、解答法律问题,积极加强群众对有组织犯罪、恶势力组织、软暴力等法律概念的认知,提升群众运用法律武器预防、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群众运用法律武器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

       下一步,昂昂溪区人民法院将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为契机,持续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宣传,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社会知晓率,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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