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违法犯罪行为,按市中院“我为群众办实事——鹤城执行雷霆行动”部署,昂昂溪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提前谋划、统筹安排、组织执行干警和司法警察协同配合,于10月21日展开专项执行行动。


凌晨4点,执行局局长徐艳飞带领17名干警分乘3辆警车,兵分两路奔赴水师镇、泰来县、大兴镇及汤池镇等多个执行现场,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进行依法强制拘传,并对相关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封扣押。经过从凌晨到夜晚的奋战,执行干警奔赴村屯、小区等多地,共拘传被执行人2名,执结案件11件,执行到位标的29.7236万元,收到了首战告捷的较好执行效果。
下一步,我院将持续加大强制执行和失信惩戒力度,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形成强大的震慑,敦促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及时实现胜诉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努力推进诚信社会建设,营造良好的诚信氛围和依法执行的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