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昂昂溪法院举办第54次公众开放日活动

发布时间:2021-07-28 11:06:10



 

 

 

为进一步畅通民意沟通渠道,传播法治文化,增强法院工作的透明度,让人民群众亲身感受到法治精神,增强法律意识,7月28日上午,昂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判决一起交通肇事案,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赵某国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邀请区政法委司法局等单位20余人旁听此次庭审。

 

被告人赵某国交通肇事案7月28日公开审理,鉴于被告人自愿认罪、积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并取得谅解等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综上,对被告人赵某国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本案中为被告人赵某国指定了法律援助律师,当庭宣判后,被告人赵某国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受邀人员通过本次亲历法庭审判,零距离接受法治宣传教育,在学习法律知识的同时培育法治理念、提高法治素养,达到了良好效果。今后,区法院还将持续组织辖区旁听庭审,通过以案学法、以案释法等活动,让更多的群众走进法院,参与司法审判,了解法院职能和裁判方式,监督法院工作不断向高质量、高标准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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