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春龙同志任昂昂溪区人民法院代院长
发布时间:2021-07-23 16:48:36
7月23日,昂昂溪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任命赵春龙同志为昂昂溪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决定由其代理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人民法院院长。昂昂溪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曲欣文向赵春龙同志颁发了任命书。
赵春龙作供职发言。他表示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等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主动服务全区工作大局,及时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维护公平正义,维护法律尊严,坚定不移地做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在与会人员的共同见证下,赵春龙同志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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