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不让远道而来的原告“空手而归”
看昂昂溪区人民法院从业多年的庭长如何来帮忙
为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实际行动为群众排忧解难,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使命担当,昂昂溪区人民法院榆树屯法庭庭长陈国威仅用一上午时间成功调解两起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
近日,昂昂溪区人民法院受理两起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案件原告均为山东某工程有限公司,被告为本地某企业。纠纷发生后,原告均因多次寻找被告沟通解决拖欠支付工程款共计99.4万余元无果,而不远万里从山东来到我区将被告诉至法院,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
因双方均为企业,为了进一步助力优化营商环境,避免当事人不必要的开支,以及往返路程的辛苦,减轻企业双方诉累,案件承办法官陈国威在接收案件的第一时间与被告方取得联系,了解情况,被告在电话中对拖欠工款事实予以确认,陈国威马上进行多方协调,使被告仅在立案1小时内便来到法院,接受调解,化解纠纷。双方到庭后,陈国威凭借多年的审判工作经验,成功在立案3小时内将案件调解结案。
柳絮飘扬,万物灵动,守护民生,昂法在行动。昂昂溪区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坚守为民初心,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让审判既有力度,又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