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苑文化 法院执行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民意沟通 预决算公开

 

榆树屯法庭小额诉讼适用情况

  发布时间:2014-02-27 11:28:26


                                 榆树屯法庭小额诉讼适用情况

    随着2013年1月1日起新民事诉讼法的实施,根据上级法院的通知精神和实施细则,有关小额诉讼制度适用方面的问题,我庭在近期也在不断的探索,整理出了一套比较规范、系统的适用方法。

    一、小额诉讼案件的办案流程

    我庭审理的小额诉讼案件,首先由庭长负责审查,是否应当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审查的标准是:1、案件事实简单。2、双方争议分歧不大。3、证据清晰充分。4、诉讼标的少于9300元。符合以上条件的案件,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确定程序后,由具体办案法官和书记员负责向当事人送达起诉状、小额诉讼须知、案件事实确认书、答辩举证确认书(详见附件),在送达时要求当事人对基本案件事实进行确认以及告知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权利义务,同时确定开庭时间,有条件的可以现场开庭审理。我们对小额诉讼案件的开庭笔录及裁判文书也进行了简化(详见附件),以便更快更好的审结案件,同时在小额诉讼案件开庭时,我们一律当庭宣判,立即送达判决书或调解书,在开庭当日审结案件。

    二、审理小额诉讼案件中遇到的问题

    1、受理案件比例

    我庭今年截至8月份共受理各类案件117起,其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仅为4起。主要原因是小额诉讼标的设置为9300元的适用范围过窄。我庭受理的117起案件中,符合诉讼标的少于9300元的案件仅为10余起,这10余起中还有部分案件虽然标的小,但案件比较复杂,无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所以导致符合条件的案件类型过少,小额速裁适用率很低。根据我们的统计,我庭受理的财产纠纷案件中诉讼标的为1万—5万元之间的案件占到了60%以上的比例,如果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况下,将适用范围扩大,那么将能提高小额诉讼案件的适用率。

    2、即时开庭和送达裁判文书的问题

   由于小额诉讼案件的案情简单争议不大。在送达时,有的当事人会要求法院立即处理,以避免到法院去开庭的麻烦。对于这样的情况,如果条件允许我们会就地开庭审理,当庭宣判,可是却无法做到立即送达裁判文书,需要回去写好文书后盖章,再向当事人送达。我们一直在考虑能否使用填充式法律文书的问题,这样就可以一次性的审结案件,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当然填充式文书是否有悖司法的严肃性也是一个问题,所以我们暂时还没有使用此类文书。

    3、小额诉讼案件审限和案件调解的冲突

   小额诉讼案件我们一般要求在一个月内审结,但是有一些案件在开庭审理时发现,是有可能进行调解的,但是有些调解工作需要一些时间,由于小额诉讼案件的审限短,往往来不及进行调解,如果进行大量调解工作可能会超过审限,还需要转换程序,不利于司法程序的严肃性。对此我们建议能否在小额诉讼案件进行调解时,由双方当事人签署自愿调解协议,对自愿调解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这样就可以解决审限和调解的冲突。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