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昂昂溪区人民法院一手抓疫情防控不放松,一手抓审判执行不动摇,确保防疫和办案“两手抓、两不误”。日前,他们就成功跨地办理了一起执行案件。
被执行人王某新拖欠申请执行人关某江40000余元,民事判决书在2019年10月就已经生效,可王某新迟迟没有履行相应的还款义务。昂昂溪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受理该案后,办案法官、执行局副局长朱海龙一直带领干警四处查询王某新的财产情况,但一直没有财产可供执行。
功夫不负有心人。3月18日,执行干警在网上查控的时候发现了王某新在哈尔滨市有存款可供执行,但是昂昂溪区和齐齐哈尔市的工商银行都无法扣划。为防止被执行人将钱款转移,最大限度确保申请执行人的利益不受损害,经院领导批准,3月19日凌晨5:30,在这样一个特殊时期,执行局副局长朱海龙和执行局干警赵传武不顾个人安危,驱车前往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支行进行扣划。在银行冻结查封账户,平日也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办结,特殊时期更是困难重重,经过三个小时的积极沟通和不懈努力,案款最终被成功冻结扣划,案件就此执行完毕。
当闪烁着警灯的警车回到昂昂溪法院,已经是晚上18:30了,朱海龙和赵传武两名干警用他们13个小时的逆行,再一次维护了人民法院生效裁决的神圣与庄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