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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人民法院 执行指挥中心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18-08-20 09:21:39


    为规范本院执行指挥中心工作,提高执行工作快速反应能力,及时处理执行线索和处置突发事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市法院对执行指挥工作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机制

    执行指挥中心是本院执行部门及时处理执行线索和突发事件的工作机构,其工作机构、职责和工作机制主要为:

    一、执行指挥中心是本院应急处突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指挥中心设办公室在执行局,并设执行指挥中心主任。

    二、执行指挥中心的职责:

    (一)负责与上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的对接工作;

    (二)指挥组织本院重大疑难执行案件的执行,提出对策,制定方案,统一指挥处理;

    (三)协调与执行联动机制成员单位之间关于执行工作的相关事宜;

    (四)接受上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的执行指令,根据指令与相关部门协调;组织人员对相关案件进行处置,并就指令执行情况向发出指令的上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作出反馈;

    (五)组织落实上级法院对执行指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

    (六)其他应履行的职责。

    三、执行指挥中心办公室工作机制:

    (一)接受上级法院应急指挥中心的执行指令,并向本院指挥中心领导汇报听取执行指令;

    (二)开通24小时执行值班电话,值班干警接到电话后,必须对内容进行书面登记,并立即向执行指挥中心领导汇报;

    (三)在接到执行指挥中心执行指令后,立即以指挥中心名义向快速反应执行小组发出执行指令;

    (四)负责处理执行指挥中心工作中的其他日常事务。

 二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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