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昂溪区人民法院结合本院实际研究落实《审判责任制实施办法》,突出自身特色
作者:昂昂溪区人民法院 张若梅 发布时间:2014-01-27 13:25:18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深化司法改革的要求,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审判权力核心内容,今年1月份,昂昂溪区人民法院先后召开院党组会议、审判委员会会议,结合本院实际研究落实《审判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具体办法,重新调整审判资源和审判流程管理,授予三名审判员审判长资格,其他具有助理审判员以上法职的人员为主审法官。
2014年1月22日,市法院听取了昂昂溪区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审判责任制实施办法》的情况。予以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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