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 察 预 告
发布时间:2017-12-04 14:36:45
根据《人民法院奖励暂行规定》第三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七条规定,省法院决定组织考察组,于2017年12月4日起对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人民法院进行考察,如有情况反映,请与考察组联系。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政治部
联系电话:0451——82392680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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