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法治中国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全局性的重大工程,关系到我们党执政兴国,关系到我们国家长治久安,关系到人民群众幸福安康。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依托,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法治中国建设发表了系列的重要讲话,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做出了许多重要部署,落实和促进这些重要部署,需要我们对法治中国建设和全面依法治国具有相当的认识。
关键词:法治中国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维度
党的十八大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会议还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一、法治在中国的发展
(一)法家思想
先秦时期,人们办事遵循两条原则:一条是“礼”,一条是“刑”。礼是不成文的规矩,以褒贬来约束上等社会阶层的行为。刑则不然,以法律、惩罚等形式表现出来,规定“庶人”即平民,可以或不可以做什么。这就是《礼记》中的:“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当时有些人,对实际政治有相当的理解,他们做出了治理国家的理论表述,形成了法家思想。《汉非子。难三》中写道:“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布之于百姓者也”,通过立法成功统治百姓。
(二)《井冈山土地法》
1927年,毛泽东领导了秋收起义并率领起义部队走上了井冈山,发动土地革命。1928年10月,毛泽东总结一年来湘赣边界革命斗争经验,结合土地革命实际情况制定了《井冈山土地法》,经过讨论后于12月正式颁布。
《井冈山土地法》对土地的没收、土地所有权、分配土地的标准、山林的分配、土地税收等问题都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由于斗争时间较短,并无经验借鉴,这部土地法存在诸多错误。但是,毛泽东在1929年制定的《兴国土地法》中得到了改正。
《井冈山土地法》是中国共产党在土地革命战争初期的第一部比较完备的法律,打破了几千年来地主剥削农民的桎梏,用法律保障了农民对土地的权益,它不仅指导了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土地斗争,也为党的土地革命路线和政策的形成做出了原创性的贡献。
(三)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夕,邓小平同志深刻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所以,应该制定刑法、民法、诉讼法和其他各种必要的法律,例如工厂法、人民公社法、森林法、草原法、环境保护法、劳动法、外国人投资法等等,进过一定的民主程序讨论通过,并且加强检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997年9月12日,江泽民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指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依法治国的正式提出,是在充分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继承和凝练了老一辈领导人关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思想精髓,划清了法治与人治界限,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迈入了新的征程。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进程不断迈进,依法治国的理论不断深化和发展。
党的十六大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党的十七大提出,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强调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二、法治中国建设的多重维度
(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战略部署新高度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顶层设计,实现这个奋斗目标,落实这个顶层设计,需要从法治上提供可靠保证。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创造性地提出了关于法治的新概念、新理论,并深刻分析了法治的内涵、地位、法治与德治、法治与人治的关系、法治与治国理政的关系、党法关系的陷阱等等内容。把全面依法治国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战略部署,视其为关系我们党执政兴国、人民幸福安康、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定位于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定格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保障。
(二)横向拓展的新广度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理论的首要精髓在于“全面”,将法治推进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领域,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必须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
全面依法治国从国家、社会、政府、军队;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制度硬设施、法律文化软实力等层面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广度,同时强调辩证统一、协调发展。
(三)贴近群众有深度
“人视水见形,视民知治不”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部署会议上的讲话中引用。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群众是历史的见证者。我们党的执政目的,执政水平,执政效果要照照群众这面镜子,要量量群众这把尺子。依法治国就是党领导人民群众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各项事务,人民群众的个体感受,参与程度直接反应了治国理政水平的高低。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做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战略部署,在一些具体部署中,明显更加关注人民群众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的切身感受,在人民群众的参与和监督方面做出了许多具体要求,深刻阐释了“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
推进民主立法,民主立法的核心在于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完善民主立法机制,创新公众参与立法方式,防范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涉及群众的问题,要准确把握社会心态和群众情绪,充分考虑执法对象的切身感受,规范执法言行,推行人性化执法、柔性执法、阳光执法、不搞粗暴执法。
我们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
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四)明确目标有速度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民推进依法治国;到二〇二〇年,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已经部署,完成这个目标,重点在于统一认识、加快落实,这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坚定信念,“撸起袖子加油干”,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断奋斗。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全面协调促进的广度,贴近群众的深度,抓紧落实的速度构成了法治中国建设的四重维度,勾勒出了法治中国建设丰满的血肉之躯,体现出了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时期成熟的执政理念、高瞻远瞩的战略思维。人类历史发展的脚步从未停息,法治中国建设的乐章也不会停止演奏,让我们跟随历史的脚步来共同见证中华民族实现伟大的复兴梦、强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