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帮教工作,不仅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更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当前未成年人预防帮教存在学校法制教育缺失、社会化力量比较薄弱、司法机关未充分形成合力、缺少专业化队伍等问题。构建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化预防帮教体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强化主体责任,形成预防帮教合力;创新工作模式,提升预防帮教效果;扩展视野范围,前移预防帮教关口;吸收社会力量,推进预防帮教专业化;鼓励企业参与,拓宽预防帮教渠道。
关键词:未成年人 犯罪 预防帮教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帮教工作,不仅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更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始终呈多发、高发态势,构建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化预防帮教体系,科学探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方法途径,已成为社会各界对预防和遏制未成年人犯罪以及涉罪后再犯罪的重要关注点。
一、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化预防帮教工作存在的问题
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帮教工作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化工程,需要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同努力。目前,虽然社会各界对该项工作比较关注,但并未真正形成体系和合力,主要问题有:
(一)学校法制教育缺失
当前,我国的学校教育仍以应试教育模式为主。在这一模式下,学校过多强调升学率而忽视综合素质教育,特别是对法制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笔者对黑龙江省大庆市12所大、中、小学进行抽样调查发现,开设法制教育相关课程的仅有5所,不足50%。即使是开展了法制教育的学校,也多为应付教学要求,缺少针对性、系统性,更缺乏贴近在校生实际的案例,法制教育预期效果无法实现。
(二)社会化力量比较薄弱
现行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了“社会、学校、家庭各方对罪错青少年需热情帮助、不得歧视”,但没有规定具体实施帮教的机构与部门,缺少可操作性,相关责任难以落到实处。据调查,大庆市开展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帮教的社会化组织有4家,其中社区3个、医院1个;全市参与预防帮教的职业律师仅有40人。这些数据表明,通过社会化力量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帮教的力量十分有限。
(三)司法机关未充分形成合力
我国进行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帮教的司法机关主要有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由于各单位的机构设置、重视程度和运行情况不同,抑制了系统功能的整体发挥,尚未形成由某一机关或机构牵头,各部门协调配合的模式,多元的处置体系也导致了责任感的弱化。
(四)缺少专业化队伍
传统的预防帮教形式经常是从文件到文件、从会议到会议、从谈心到电话联系,工作人员多为兼职,削弱了预防帮教工作的持续性和有效性。据统计,大庆高新区共有违法行为记录的闲散未成年人78人,按照1:3的帮教比例,至少应需要234人的帮教队伍。而从实际情况看,承担这一职责的人员均由政法机关和学校、社区等工作人员兼任,实际投入的时间和精力相当有限。
二、构建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化预防帮教体系的对策建议
(一)强化主体责任,形成预防帮教合力
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帮教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当前,应从以公、检、法、司等本部门内的预防帮教,向政法机关与关工委、社区、妇联、共青团、教育部门、就业安置部门以及社会机构相互衔接的网格式转变。由政法委、关工委或司法局等协调调动各方积极性,督促各方把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帮教工作做实、做深、做细,改变口头上讲齐抓共管,实际上又“脱档漏空”的状态,确保在全社会范围内全方位、多角度展开工作。将预防帮教与解决就业、就读等问题结合起来,促进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也可采取召开联席会、座谈会、协调会等形式,加强各司法机关和妇联、共青团、学校、社区联系,实现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有效衔接。
(二)创新工作模式,提升预防帮教效果
深入开展“预防帮教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等活动,将其覆盖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检察机关要积极联合法院、公安局、看守所、社区、学校等有针对性的开展预防帮教工作,开展“青春起航,与法同行”等主题活动,发放《大中小学生法制宣传手册》,组织未成年人参观庭审活动和看守所等加强法制和警示教育。要针对青少年特点,探索运用“两微”(微信、微博)模式宣传法律法规、开展警示教育、普及青少年自我保护常识等。此外,应探索科技化、现代化、基地化的教育模式,建立市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基地,通过运用声、光、电的现代多媒体技术,结合微电影观看、法律知识测试、游戏互动、模拟法庭等形式,拓展青少年学习认知法律的空间。
(三)扩展视野范围,前移预防帮教关口
未成年人犯罪是家庭、学校、社会和个人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导致的结果,一般萌芽于家庭、显现于学校、恶化于社会。鉴于家庭和学校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上起着无可替代的关键作用,要扩大预防帮教工作的视野范围,筑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第一道防线。通过开展家长专题讲座、组织参观预防教育基地等,强化监护人的法治意识和基本道德素养,引导采取正确、科学的方式,教育子女走上健康成长的道路。可利用亲情会见和合适成年人到场的时机,把讯问与会见变成对涉罪未成年人感化的课堂,有效促进了他们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尽快得以改造。此外,组织开展班主任课堂活动,增强责任意识,指导他们合理开展法治教育、心理健康和青春期健康教育,培养青少年的良好爱好和健康人格。
(四)吸收社会力量,推进预防帮教专业化
汇集全社会力量,成立专门的未成人犯罪预防帮教机构和专业稳定的队伍是取得实效的基础。要积极适应社会公益性组织蓬勃发展的新形势,吸纳社会力量全程参与到预防帮教工作中来。建立志愿者招募和培训长效机制,对热心公益事业、具有较高道德修养、一定文化素质、有充分时间保障的志愿者重点进行招募。要协调社区、高校、医院、司法局等单位建立社会调查团队、心理咨询团队、合适成年人团队和合适保证人团队等。通过社会工作者从专业视角运用嵌入式服务的模式,促进未成年人重建家庭和同伴关系,同时解决政法机关案多人少、预防帮教力量薄弱的问题,使预防帮教工作更及时、更到位、更专业。
(五)鼓励企业参与,拓宽预防帮教渠道
建立涉罪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是矫正工作的重要手段。要发动有爱心的企业建立社会实践基地,配合开展预防帮教工作,不仅可以改变自身力量薄弱、手段单一的局面,更有利于促进未成年人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顺利回归社会。通过签订《对涉罪未成年人帮教考察的协议》,协调由企业为符合条件的非羁押涉罪未成年人提供食宿、缴纳保险等,并指派专人传授职业技术,协助检察机关对其自我行为认知、行为矫正、思想变化状况和社会关系的修复情况等进行考察帮教,促进其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顺利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