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开到被告家,当庭和解具欢颜
作者:杨英大 发布时间:2017-07-31 10:48:19
2017年 7月26日,昂昂溪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志伟作为案件承办人,主动上门开庭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15年4月25日,果某从李某处借款6万元,借款逾期后,经李某多次催要,果某至今没还,李某只好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果某偿还欠款本息。
在张志伟的主持下,被告果某承诺在2017年8月1日前归还欠款本金,欠款利息原告李某自愿放弃。
这是法官员额制改革后,昂昂溪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志伟以员额法官身份主审的多起案件中的一起,这个案件法院受理后,送达人员在送达过程中发现,被告果某由于身患脑梗,行动不便,无法到法院参加开庭,其妻子由于陪护需要,亦无法接受委托到法院参加开庭,张志伟在了解到上述情况后,当即表示这个案件要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困难,从便民、利民的角度出发,把庭审开到被告家中,这也体现了法律的人文关怀,整个庭审过程短、平、快,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肯定。
责任编辑:刘庆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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