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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法官职业道德修养“四法”

发布时间:2016-12-29 14:02:44


    法庭上,面对扑朔迷离的案情、错综复杂的矛盾、恩怨情仇的纠葛,法官们定分止急、捍卫正义,用手中的法槌平衡着司法天平的两端。法庭外,面对办案的压力、利益的诱惑、家庭的重担、身心的疲累,如何修炼出一套属于自己的“职业心里平衡方法”,自觉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始终捍卫司法天平的不偏不倚,值得每一位法官在司法实践的道路上孜孜以求地探求答案。

一、在淡泊名利之欲上善做减法

   “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这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修身养性的最高境界,也是法官始终自勉的处世之道,唯有依靠宁静的心态修养身心,依靠俭朴的作风培养品德,塑造良好的人格素质,丰富自己的人文内涵,才能在喧嚣的社会中维护司法公正、弘扬法律精神。作为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法官需要学会在淡泊名利之欲这道必答题上做减法。在这个生活已然如此丰富的世界,我们不是拥有得太少,而是想要得太多。如果放下一些对于名利的执念、对于幸福的偏见,我们前行的脚步会轻松许多,内心也会拥有更多知足与宁静。胸怀法度,善守其本,减去尘嚣所迷乱,减去物欲所困扰,减去世相所迷惑,减去诱惑所驱动,在物质生活上安于请简、朴素,以淡泊的态度对待生活中的繁华与诱惑,不断在孤独和困苦中磨砺自己,在寂寞和坚持中成就事业。

二、在远离诱惑之扰上常做除法

    现代社会物欲横流,各种利益诱惑离我们如此之近,试图动摇和摧毁我们的思想防线。人民法官在价值观上必须深深镌刻“廉洁”二字,这是立身之本和职业道德底线,更承载着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深切关注和殷切期待。法官是正义天平的执掌者,没有廉洁这块基石,公平正义的大厦无从建立,人民司法事业无法稳固。公生明,廉生威。法官只有远离诱惑,公正司法,才能真正发挥法律的矫正功能,使权力被规范、权利受尊重、利益有保障、纠纷可诉求、秩序得维护。除去欲望的纷扰、除去私利的追逐、除去金钱的诱惑,勇敢“断舍离”,克己、克私、克欲,才会获得巨大的勇气和自信,才会获取无以言传的成就感和幸福感。

三、在坚定忠诚之心上勤做加法

   “天下至德,莫大乎忠。”忠诚,是一种职业道德,更是一种高尚品格。守“忠诚”,在当前价值多维、利益多元的社会转型时期,不仅是一个人难能可贵的品质,更是法官职业道德要求的最高原则。法官的忠诚是什么?是忠诚于党和人民;是忠诚于宪法和法律;是对事业忠诚、对信仰忠诚;是在千回百转之后依然能保持一颗初心,百折不挠。法官可以不是法学家,但他必须是奉法先锋、道德精英、操守模范。因心有所忠,才尽职尽责、不辱使命;因心有所忠,才唯法是从,执法如山;因心有所忠,才执着坚守,甘于低调。

四、在心系为民之情上多做乘法

    坚持情为民所系,是许多优秀法官赢得群众依赖的原因,也是人民司法的(下转第83页)(上接第80页)根本要求。“做一个有良心的法官”,这是邹碧华初任法官时,母亲对他的再三叮嘱。而他也用一生去践行着这份承诺。用敢于担当、公正为民的情怀,将服务人民群众的真情演绎得如此生动,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尊重和信任。法者,民也,民为邦本,本固帮宁。作为定分止争的人民法官,理应在审判实践中多做司法为民的乘法,将深厚的感情融入到通达社情民意、了解群众所需中,俯下身子听民意,放下架子解民忧,接“地气”,踏“实土”,将生硬、冷冷的法律通过司法活动的灵动性、人性化,巧妙地实现情理法的融合,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

选择了法官之路,就注定了砥砺前行,就注定了不会是一片坦途。在颠簸和泥泞中,我们要掌握好法官的“职业平衡”,去平衡法律与民情、平衡理想与现实、平衡欲望与坚守,自觉加强自身职业道德修养,以一言一行汇聚司法的正能量,以一点一滴消弭矛盾的负压力。在加、减、乘、除间,圆满起我们的司法人生!

责任编辑:刘庆龙    

文章出处:上海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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