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司机嫌载客挣钱少,便伺机寻找无人轿车进行盗窃,结果车盗走了,人也就进去了。2016年1月29日,黑龙江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对这起出租车司机盗车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唐铮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被告人唐铮系大庆一名出租车司机,不务正业,喜欢吹牛,喜欢有钱的感觉,整天想着如何来钱快。
2015年8月中旬的早晨6时左右,其驾驶出租车途经大庆高新区一医院附近时,发现路边停放着一辆价值16.5万元的丰田汉兰达吉普车,该车不仅没有熄火而且车内还无人,原来是该车主陈某急忙到医院看病而忘掉了这一切。
确认车内无人后,被告人唐铮顿时显得特别兴奋,知道来钱的机会来了。
于是,他便将自己的出租车停在很远处的一个小路边,然后快速跑步返回现场,将该汉兰达吉普车盗走。盗走后,其具有很强的成就感。
然而,不久后,被害人陈某从医院出来,发现自己的吉普车却不翼而飞,便当即向公安机关报案而案发。
案发后,经侦查,被告人唐铮被抓获归案,赃物也返还被害人。
在诉讼中,被告人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具有坦白、初犯、偶犯、无前科劣迹等从轻情节,可予从轻处罚。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唐铮采取秘密窃取手段盗窃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辩护人辩护的系坦白、初犯、偶犯、无前科劣迹、赃物返还被害人,可予从轻处罚的意见成立,经查证属实,理由成立,予以采纳。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从轻处罚;赃物被依法追缴并返还被害人,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上述犯罪情节,法院遂决定对其进行从轻处罚,判决其有期徒刑四年半。(文中人名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