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剐蹭常见,而大庆的两个暴脾气司机,却把普通交通事故升级为刑事案件。近日,大庆高新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刑事案件,出租车司机因故意毁坏财物罪获刑一年,并赔偿对方修车费3万余元。
2015年11月,出租车司机郑某正在路上行驶,突然被横向驶来的一辆右转弯“凯美瑞”剐蹭,正当郑某欲下车理论时,没想到“凯美瑞”倒车、转弯,绕开出租车径直开走了,郑某立即驾车追赶,几次警告后“凯美瑞”均不理睬,不但不停车还越开越快。郑某气急了,他用出租车疯狂、多次撞击“凯美瑞”左侧和车尾,导致“凯美瑞”浑身是伤,被逼停。
最终,郑某及“凯美瑞”司机白某被公安机关当场扣押,郑某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刑拘。经鉴定,“凯美瑞”维修费需2.8万元左右,双方最终协商赔偿3万元。
5月30日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官表示,被告郑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因如实供诉,且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法庭上,郑某得知司机白某也因酒驾被吊销驾驶执照并被处罚后,叹气连连表示后悔:“本来我挺有理的,却因小失大,不但丢了工作还要服刑一年……”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