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人民法院水师营人民法庭定于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五日(星期一)上午九时零分,在本院水师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原告裴淑云与被告张颖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二〇一六年八月十日
发布时间:2016-08-10 10:2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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