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人民法院榆树屯法庭定于二〇一六年七月六日(星期三)上午九时零分,在本院水师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金嘉兴与陈旭伟排除妨害一案。
发布时间:2016-06-16 11:16:25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六日
〖关闭窗口〗